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营规定核心内容是“有人管、有人拿、数据信息真实在线、预警信息快处理”。融合全国各地应急管理部门现行规定,关键规定都集中在以下几方面:
1.责任与人员配备
明确主体责任:公司是监测预警系统运维管理的直接责任人,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台建设与运行全权负责。
专业人员负责:务必明确主管机关或人员承担系统软件日常运行维护,矿长、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。
值班值守:按照要求配置24个小时工作人员,随时查看预警提醒、连接网络情况和故障状况,确保系统实时、声光报警器功能正常。
2.设备与数据库管理
确保设备完好无损:搞好检测设备、网络通讯、系统等教学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、校正和更新,禁止私自停止使用、切除或破坏收集设备。
数据信息持续提交:保证统计数据24小时不间断安全性传送,数据同步节点应具备上传下载作用,防止数据信息终断或失帧。
出现异常申请体制:因停产检修、设备损坏等造成信息没法消息推送或失帧时,要及时向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申请,经核查后按照规定解决。
3.预警响应与处置
闭环控制工作内容:创建“值勤查询—预警信息出警—回应处理—综合研判—审查意见反馈”的闭环流程,保证“逢预警信息出警、必回应处理”。
等级分类响应机制:按蓝、黄、橙、红四级预警分级回应,预警级别涉及到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状况时,要立即采取撤人员应对措施。
特惠意见反馈:收到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启动核查处理,1个小时内向型日常安全管理行为主体意见反馈处置情况,并通过平台纪录。